所謂遞延所得稅,主要可分為「資產」與「負債」兩種不同形式,之所以產生的原因,關鍵就在公司改變了會計處理原則,讓當期盈餘出現增減的變化,進而影響到繳稅的金額。
實務上,常見的會計原則改變,很多是發生在「折舊」的轉變上,舉例來說,A企業有100萬的資產要分四期折舊,若以直線折舊法計算,每期折舊的費用便是25萬,不過若是採用加速折舊法,每期折舊費用,就會出現不一樣的變化(但總折舊費用都是100萬),而這改變不僅會影響當期盈餘,更會影響當期稅額,不過假設每期的盈餘都一樣,對於這家企業而言,最後所繳交的所得稅,也都將一樣,因此才會被冠上「遞延」所得稅的名稱,因為早繳、晚繳,最後的結果都是得繳。
以上表的例子做說明,第一期採用直線折舊法所計算的盈餘為100萬,但若採用加速折舊法所計算的新盈餘便降到85萬,而少這15萬的盈餘,對企業來說,當期便可少繳一點稅,此外,若以17%的企業所得稅計算,便可少繳2.55萬(15萬*0.17),而這少繳的2.55萬稅,若未來盈餘不變下,終究還是得繳,因此在會計處理上,就會認列在:遞延所得稅負債。
換言之,遞延所得稅負債發生的原因,主要是因為公司當期多認列了一些未來要付出去的費用,因此一方面降低了當期要繳交的稅金,另一方面也產生了遞延所得稅負債的結果。
不過,話說回來,一家企業之所以想要在本期多認列一些未來才要支付的費用,其目的不外乎有二,一是考量公司目前獲利不錯,因此想多認列一些費用,來降低要繳交的稅金,二則是期望透過降低未來營運的成本,來提升未來獲利的表現。
以宜進(1457)為例,連續兩年都出現超過2億元以上的遞延所得稅負債,追蹤產生的原因,應該與董事長詹正田這兩年大手筆針對旗下的所有員工,進行勞保「舊制」與「新制」轉換,有很大關連,透過直接結清所有資深員工的退休金準備,達到降低企業未來負擔的目標。
「目前我估計台灣所有企業,關於員工退休金準備,不足的差額至少要1兆元,這是許多企業不敢加薪的原因,而宜進去年營運狀況不錯,因此有能力處理這個問題,所有原本適用舊制的員工不僅全部優退,回聘之後,由於已改採6%新制,因此未來員工的退休金,也就跟公司無關了,」宜進(1457)董事長詹正田指出,目前集團旗下的1000多名員工,已全數適用勞退新制。
換言之,由於宜進目前所產生的遞延所得稅負債,可能原因是來自於主動結清所有員工的退休金,將未來才要支付的費用,在這一兩年內全部支出完畢,因此此舉,也將對未來的企業獲利,產生實際提升的效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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