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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投資家短評】

 

下游需求旺盛,同業專利官司又勝訴,如果再加計ECFA簽署後,關稅的減免優惠條件,兩隻面板老虎友達(2409)與奇美電(3481),今年的營收獲利還真有那「虎虎生風」的氣勢。

 

【今日最大誌】

 

美國法院在美國時間4月30日裁定,友達沒有侵犯樂金顯示器(LGD)的四項專利,加上之前友達控訴LGD侵犯其專利獲得勝訴,友達大獲全勝。法人預估,友達後續可取得損害賠償與權利金收入,上看10億美元(約新台幣310億元),今年獲利有機會翻一倍。

 

友達基於法院裁定LGD侵權,將向法院申請禁制令,LGD侵犯友達專利的產品,將不能出口及銷售到美國市場。同時,法院已裁定,LGD誘使其客戶侵犯友達專利,友達希望,LGD客戶即日起停止,自LGD購買未經許可的侵權產品在美國銷售,以免訟累。

 

法人預估,此案在訴訟審理期間,LGD曾向友達要求超過6.9億美元的損害賠償,友達勢必回過頭向LGD要求損害賠償;加上LGD目前輸往美國的面板,有相當大比重均是侵犯友達專利的產品,後續可能須支付友達為數可觀的權利金,可望挹注友達獲利至少10億美元。

友達第一季稅後純益72.74億元,約為2.29億美元,之前法人預估,友達今年獲利上看300億元,若此10億美元的賠償金額到手,等於讓今年友達的獲利再翻一番。

 

業內人士表示,過去台灣在全球平面顯示器產業,一直是屬於智慧財產權(IP)的輸入國,並普遍接受日本LCD廠的技術移轉與專利授權。隨著友達對LGD一役大獲全勝,此一狀況將逆轉,未來台灣面板廠,不僅可以反制全球面板業者,還有不少的權利金收入。

 

友達也透過這次勝訴,證明其產品競爭力上大有看頭。這次LGD侵犯友達四項專利,分別為改善液晶反應時間、改善顯示器可靠度、解決畫面瑕疵及小尺寸面板所用的薄型結構。普遍用於電視、液晶監視器、筆電、公用顯示器與手機,LGD銷售至美國的面板,有相當大比重均屬侵權產品。

 

此案緣起於2006年12月,LGD向友達與原奇美電提出專利侵權訴訟。之前LGD也曾用同樣的專利,向華映提出侵權訴訟,華映敗訴, 交出5,350萬美元的賠償金。至於原奇美電與LGD的訴訟,尚未有結果。



【2010/05/03 經濟日報】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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