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會計科目裡,營業外收入是指與公司主要營運活動無相關的項目,在傳統的觀念裡,如果一家公司的營業外收入比重太高,會給人「不務正業」的不良觀感。
然而,隨著台商國際化的腳步越趨擴大,加上兩岸同文同種的地理優勢,業務重心外移到中國市場,海外子公司的轉投資收益,成了貢獻母公司獲利的重要來源,近幾年台商企業的財務報表,就有逐漸呈現這樣的趨勢發展。
以羅昇(8374)為例,為了搶搭中國大陸強勁的內需成長市場,1993年與台達電(2308)合資成立的天津羅昇(羅昇持股70.77%),經過10餘年的發展,除了在天津、北京、廣州、上海、瀋陽、南京、武漢、成都、西安、鄭州、濟南、杭州、廈門等13個工業城市設立據點就近服務下游客戶之外,天津羅昇目前的營業額早已經超過母公司2~3倍,並且每年貢獻母公司0.7~2元的EPS。
除此之外,在產品線的代理經銷上,為了提高公司整體營收獲利來源的多元性,天津羅昇主要的代理產品(線性滑軌、滾珠導流板、人機介面及機械傳動等),也與台灣母公司做了一個市場區隔,雖然這部分的產品毛利較低,但卻在某一個程度上分散單一產品的風險。
總結而論,支撐羅昇(8374)營收獲利的來源有三:(1)代理台達電(2308)自動化產品線,約佔營收的40%,(2)代理日本CKD空壓機產品,約佔營收的25%,與(3)大陸子公司天津羅昇的轉投資收益,EPS貢獻約1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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