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而言,資產負債表中的「合約負債」,主要包括了「預收工程款」與「預收備料款」等兩大科目,而在會計處理上,雖然客戶因為預付了費用,必須得將「合約負債」歸類在流動負債上,但由於償還此負債的方式,並不是透過「金錢貨幣」,而是透過在一段指定期間內,提供「某種商品」,或「某種服務」,因此,在某種程度上,不僅可視為「在手訂單」的延續,更可看作是「營收」的領先指標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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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外,由於2020年財報已全數公布完畢,因此在此提供一個贏家的選股思維,其步驟有以下三點:

 

(一)比較2020Q42019Q4,合約負債所增加的金額。

(二)過去一年合約負債增加金額,佔股本的比率。

(三)以2020EPS20214/9收盤價,計算本益比。

 

 

(全文、未完)

 

本文From《投資家日報》2021年4/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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