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週日6/30慶龍在《Smart致富月刊》所舉辦的課程中,分享了一檔私房股:總太(3056),當時用「遇到真愛(編按:指得是,當它出現時,因為符合所有設定條件,因此感覺對了)」,來形容對這家營運中心在大台中地區的營建股,而其支持理由有以下幾點: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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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合約負債節節高升。

 

追蹤總太(3056)5季的合約負債內容,一路從2018Q18.63億元,上升到Q210.11億元,Q310.88億元,Q412.01億元,與今年Q114.46億元,不一路呈現上揚的趨勢,今年Q1與去年Q1相比,增加幅度更達到67%,顯示目前公司的營運展望,確實處於非常熱絡的局面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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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而言,資產負債表中的「合約負債」,主要包括了「預收工程款」與「預收備料款」等兩大科目,而在會計處理上,雖然客戶因為預付了費用,必須得將「合約負債」歸類在流動負債上,但由於償還此負債的方式,並不是透過「金錢貨幣」,而是透過在一段指定期間內,提供「某種商品」,或「某種服務」,因此,在某種程度上,不僅可視為「在手訂單」的延續,更可看作是「營收」的領先指標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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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述的概念,就好比加入健身房的會員一樣,對健身房的經營者而言,雖然預收了會員一年或數年的會費,必須得認列在資產負債表中的「負債」上,但由於未來還債的方式,是透過提供對等的「健身服務」,而非「金錢」,因此只要未來兩造雙方沒有毀約,這筆「負債」,最終還是會反應在「營收」與「獲利」的數字上。

 

換言之,雖然合約負債因為會計認列的方式,還不會立即反應在營收上,但由於這批款項是來自於「客戶的預付費用」,因此只要未來能夠依照合約,提供對等服務,自然就能夠轉換成未來營收與獲利的增長上。

 

此外,值得留意的是,這幾年關於「合約負債」的名詞,因為台灣上市櫃公司,為了因應與國際接軌的會計準則認列趨勢,因此分別變動了兩次,從早期的「預收款項」,更名為後來的「應付建造合約」,2018年開始則統一定名為「合約負債」。

 

最後,更多關於合約負債的分析,歡迎點選以上的影音觀點,相信會有更深刻的體悟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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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From《投資家日報》2019年7/3

當時總太(3056)股價為20.05元,至今最高漲至25元,獲利已達24%

 

【日報預覽圖】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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